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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经开区东港横四路道路工程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2019-05-31文章来源:经开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督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渝水[2017]255号)等有关规定,2019年5月23日,重庆经开区投资集团-开发建设公司组织召开了东港横四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重庆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门市政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皇泰科技有限公司的代表共计五人参加,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并由建设单位重庆经开区投资集团开发建设公司代表作组长。
    验收组实地察看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情况,查阅了《东港横四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听取了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有关情况的汇报,经过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重庆经开区东港片区(南岸区广阳镇)。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25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4.15hm2,临时占地面积0.10hm2。属于新建道路工程,为城市次干道。道路施工长度为942.495m,标准路幅宽26m,设计时速30km/h,双向4车道。项目建设总投资为9995.8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653.3万元。项目资金来源市政出资。本工程于2018年9月开工,2019年1月竣工,施工总工期5个月,即为0.4年

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含变更)
    2018年7月9日,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管理所下发的《关于东港横四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渝经开水许可[2018]11号)。根据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批复,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08hm2,其中,项目建设区4.25hm2,直接影响区0.83hm2。
    根据本工程水土流失预测、防治责任范围以及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防治内容,确定不同的防治措施及布局,并形成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分为一个防治分区,即道路工程防治区。:其主要的水土保持措施为:工程措施:截水沟1504m、沉沙井7口、网格护坡0.60hm2、雨水管网2009m;植物措施:三维网护坡0.16hm2、TBS护坡0.17hm2、行道树388棵。临时措施:彩条布遮盖8000m2。
水土保持总投资367.82万元,其中主体设计已列水土保持投资338.10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29.72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监测措施投资5.96万元,施工临时措施投资3.42万元,独立费用13.04万元,基本预备费1.3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95万元。

三、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情况
    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后,项目的主体设计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中设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将水保批复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投资纳入后续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相应章节中,配合水土保持措施的完善及为下步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撑。

四、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由建设单位自行开展。根据实际建设情况,主要采取调查监测和巡视监测的方法。总体而言,工程水土保持措施目前稳定性良好,运行正常,能较好满足水土流失防治的要求。本工程水土流失控制效果满足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的要求,基本达到了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批复文件要求以及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技术标准。

五、竣工验收报告编制情况
    项目建设单位重庆经开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自主组织开展了对东港横四路道路工程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委托重庆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东港横四路道路工程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报告编制人员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及数据分析等方式,编制完成了本验收报告。报告中认为本工程基本完成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任务,水土保持投资较好落实,已完成的各项工程质量总体优良。水土保持设施总体上符合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定的验收条件,达到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中主要对工程实际完成的水保持工程量和投资进行了统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落实了各项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实施了实施了截水沟,雨水管网,网格护坡,沉沙井;三维网护坡,TBS护坡,行道树;彩条布临时苫盖等措施。建设实际完成水土保持措施为:工程措施:截水沟1504m,雨水管网 2009m,网格护坡0.60hm2,沉沙井7口;植物措施:三维网护坡0.19hm2,TBS护坡0.17hm2,行道树388棵;临时措施:彩条布临时苫盖10000m2。
    东港横四路道路工程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基本纳入了实施计划,实际完成水土保持总投资339.92万元,其中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投资258.53万元,植物措施投资56.17万元,临时措施投资4.28万元,独立费用13.7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95万元。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条件,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七、后续管护要求
    在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将继续领头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同时将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管护工作,确保其持续、安全、有效运行。特别加强对项目区内植被生长较差的地块进行补植及养护力度,保证植物的存活率,使其充分发挥水土保持效益和绿化环境的作用。建设完成后由运行单位承担后期的主要管护工作,使各项措施持续发挥最佳的防治效益。

附件下载:

附件一:验收鉴定书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附件二:验收报告
东港横四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重庆经开区东港横四路道路工程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2019-05-31    来源:经开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督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渝水[2017]255号)等有关规定,2019年5月23日,重庆经开区投资集团-开发建设公司组织召开了东港横四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重庆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门市政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皇泰科技有限公司的代表共计五人参加,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并由建设单位重庆经开区投资集团开发建设公司代表作组长。
    验收组实地察看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情况,查阅了《东港横四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听取了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有关情况的汇报,经过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重庆经开区东港片区(南岸区广阳镇)。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25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4.15hm2,临时占地面积0.10hm2。属于新建道路工程,为城市次干道。道路施工长度为942.495m,标准路幅宽26m,设计时速30km/h,双向4车道。项目建设总投资为9995.8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653.3万元。项目资金来源市政出资。本工程于2018年9月开工,2019年1月竣工,施工总工期5个月,即为0.4年

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含变更)
    2018年7月9日,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管理所下发的《关于东港横四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渝经开水许可[2018]11号)。根据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批复,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08hm2,其中,项目建设区4.25hm2,直接影响区0.83hm2。
    根据本工程水土流失预测、防治责任范围以及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防治内容,确定不同的防治措施及布局,并形成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分为一个防治分区,即道路工程防治区。:其主要的水土保持措施为:工程措施:截水沟1504m、沉沙井7口、网格护坡0.60hm2、雨水管网2009m;植物措施:三维网护坡0.16hm2、TBS护坡0.17hm2、行道树388棵。临时措施:彩条布遮盖8000m2。
水土保持总投资367.82万元,其中主体设计已列水土保持投资338.10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29.72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监测措施投资5.96万元,施工临时措施投资3.42万元,独立费用13.04万元,基本预备费1.3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95万元。

三、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情况
    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后,项目的主体设计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中设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将水保批复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投资纳入后续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相应章节中,配合水土保持措施的完善及为下步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撑。

四、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由建设单位自行开展。根据实际建设情况,主要采取调查监测和巡视监测的方法。总体而言,工程水土保持措施目前稳定性良好,运行正常,能较好满足水土流失防治的要求。本工程水土流失控制效果满足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的要求,基本达到了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批复文件要求以及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技术标准。

五、竣工验收报告编制情况
    项目建设单位重庆经开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自主组织开展了对东港横四路道路工程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委托重庆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东港横四路道路工程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报告编制人员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及数据分析等方式,编制完成了本验收报告。报告中认为本工程基本完成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任务,水土保持投资较好落实,已完成的各项工程质量总体优良。水土保持设施总体上符合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定的验收条件,达到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中主要对工程实际完成的水保持工程量和投资进行了统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落实了各项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实施了实施了截水沟,雨水管网,网格护坡,沉沙井;三维网护坡,TBS护坡,行道树;彩条布临时苫盖等措施。建设实际完成水土保持措施为:工程措施:截水沟1504m,雨水管网 2009m,网格护坡0.60hm2,沉沙井7口;植物措施:三维网护坡0.19hm2,TBS护坡0.17hm2,行道树388棵;临时措施:彩条布临时苫盖10000m2。
    东港横四路道路工程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基本纳入了实施计划,实际完成水土保持总投资339.92万元,其中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投资258.53万元,植物措施投资56.17万元,临时措施投资4.28万元,独立费用13.7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95万元。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条件,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七、后续管护要求
    在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将继续领头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同时将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管护工作,确保其持续、安全、有效运行。特别加强对项目区内植被生长较差的地块进行补植及养护力度,保证植物的存活率,使其充分发挥水土保持效益和绿化环境的作用。建设完成后由运行单位承担后期的主要管护工作,使各项措施持续发挥最佳的防治效益。

附件下载:

附件一:验收鉴定书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附件二:验收报告
东港横四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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