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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嘉誉实业餐饮分公司关于建立采购方原材料供应商库的采购公告

2020-06-22文章来源:经开区嘉誉实业公司
重庆经开区嘉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餐饮服务分公司关于建立采购方原材料供应商库的
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采购方日常食材等原材料配送。

二、项目需求
(一)配送范围
列入统一配送的食品原料为采购方所需的所有食品原料,分为三大类:生鲜1类(蔬菜、水果等),生鲜2类(肉、蛋、水发冻品、豆制品等),定型包装类(干副、调味、米、面、油、饮料、小食品等)。
注: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明确所投类别,一个标书仅能投一个类别,一个供应商可三个类别都进行投标,如需投三个类别,须分别报送三个类别的响应文件。
每一类别分别选取评标后得分前5-10名的供应商,每季度按抽签顺序选取三家单位进行配送工作。
(二)原材料配送要求
  1.配送食品原料价格按照本地区实际市场价格确定,配送公司与采购方每季度进行一次市场采价,并确定下一配送周期的配送食品结算价格。
  2.中标供应商按要求对每日采购需求量进行确认,配送企业接受配送任务后,应按要求向采购方提供符合品相及规格要求的优质、新鲜货物。同时,肉类必须符合相应的质量和卫生国家标准,蔬菜类必须符合相应的质量、卫生和农药残留国家标准。配送产品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必须有“QS”标志,并经过“QC”检验合格,同时要求索取质量检验报告,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3.配送时间一般在每天早上6:30分前到达采购方。配送公司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办公大楼区域内道路。蔬菜、肉类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采购方实际需求酌情配送,确保采购方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4.临时需要的少量原材料配送,配送公司在接到采购方管理人员送货要求后,有2小时以上配送时间的情况下,必须确保配送到位。若采购方需要市场紧俏的原材料,配送公司须尽力配合购买。
5.对于质量及数量有问题的食品要保证退货,并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对标书确定的原料规格市场确实缺货的,采购方研究同意后,可临时调整配送规格,价格按实际情况浮动。要努力提高有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不得强制向采购方配送不符质量标准的食品。如发生配送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或导致采购方满意率低于70%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补偿(赔偿),一切责任由配送公司承担。
6.中标供应商向采购方提供符合品相及规格要求的货物,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或检验检疫证明等。
7.原材料在验收时若发生种类遗漏、斤两短缺,与实际清单送货数量不符,累计发现3种货物(含)以上,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处以原材料遗漏、斤两短缺部分货物总价十倍金额的违约金,违约次数累计达3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补偿(赔偿)。若影响采购人采购方正常开餐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供应商以当日需求计划总价款两倍赔付采购方。
8.中标供应商应保证及时提供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经相关部门质量监测认证后,由配送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配送公司赔偿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三)原材料的食品安全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生鲜类原材料,必须通过检疫检验,有害物残留符合国家标准;预包装原料必须为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不得提供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特殊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殊标准和规定。
2.所有原材料供应商每日均留存样品一份,保存时间为48小时,接受食药监局定期检查或由采购方不定期送检,确认期间无任何食品安全问题后丢弃。
(四)原材料质量验收标准
原材料验收由采购方派专人负责,货物到达后现场进行过秤并对货物外观质量进行验收,并在送货清单上签字确认。但对于制作、食用的任一环节发现后均有权及时提出异议。
(五)原料外观质量验收基本标准:
1.蔬菜类必须保证无明显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须当日采摘,当日供应,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水果类必须保证果型匀称,色泽均匀,无干疤、斑点、裂口、腐烂,口感好,并按采购方送货前提出的具体果大要求供货。
2.肉禽类必须保证供应当日生产的产品,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禽肉类制品须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毛发、表皮处理清洁,大小统一、码放整齐;蛋类须保证5日内产品。
3.水产类须保证鲜活、大小基本统一,水产类净菜须保证处理干净、表面无鳞片、血迹、内脏清理彻底、无异味。
4.干货类须保证配送种类、品牌、规格,质量完全符合采购方要求,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二分之一,包装完整、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破碎、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着物或衍生物。
5.调味品须保证规格品种完全符合采购方要求,大小包装规格齐全、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二分之一,凭出厂合格证与检验员章确认质量。
6.预包装食品须保证规格品种完全符合采购方要求,包装规格、口味、种类齐全。保质期在3天以内的,必须是送货当天生产的货品;保质期在7天以内的,送货日不超过生产日两日;保质期在6个月以内的,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三分之二;6个月以上的,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二分之一,凭出厂合格证与检验员章确认质量。
(六)原材料供应责任
任何因原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或食物中毒责任,在确认导致问题的原材料品种后,由该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七)定价规则
1.采价周期及时间:每季度选择本地区超市(茶园永辉金科店或新世纪江南商都生活馆)进行一次市场采价,出现市场行情波动较大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可调增市场采价频率,具体采价日随机,采价时间为当日超市早市时间(9:00-12:00)。
2.采价成员:每次采价人员采购至少有2人参加,并在询价表上签字确认。
3.采价方式:由供货商先提出供货清单(包含3种以上重庆市场销售的不同产地和品牌肉类、鱼类、蛋类等),并初步对所提供的货物设定价格,由采价人员到市场进行实地询价,询价工作应在12:00以前完成。采价时严格按照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对符合验收质量的菜品进行调价,并封存留样,做好相关记录,并签字确认。

三、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评标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投标报价
(20分)
供应商承诺按市场价下浮率报价。
报价得分=(最低下浮率/报价下浮率)×20(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 技术部分
(30分)
1.供应商内部管理非常规范、机构设置合理、制度健全、质量控制严格的得6-10分。
2.供应商内部管理较为规范、制度较全、质量控制较好的得3-5分。
3.供应商有一定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基本质量控制的得0-2分。
提供书面管理规定、部门配置、各项制度、质量控制文本等资料。
1.售后服务、应急措施完整,内容具体,操作性强,符合本配送项目实际得6-10分;
2.售后服务、应急措施较完整,基本符合本配送项目需要得3-5分;
3.应急措施操作性不强不完整的得0-2分。
提供书面售后服务措施、应急保障措施以及承诺书。
1.有质量保证承诺得3-5分,有安全问题承担责任承诺得3-5分;
2.质量承诺保证、安全问题承担责任承诺不完善,或没有的得0-2分。
3
 
商务部分
(50分)
供应商在主城境内的仓储库房或者生产厂房面积在100平方米及以上的得1分,每增加100 平方米按加1分的标准计算,最多不超过5分。 必须提供有效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原件。
1.供应商自有配送车辆达到1台(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检验合格的)得3分;每增加1台加1分,最多得5分。
2.供应商距南岸区江桥路1号20-50(含)公里范围内设有配送点的得5分;20(含)公里范围内设有配送点的得10分。注:以上按百度地图公路里程为准。
配送点必须提供有效产权证明或者有效租赁合同原件,并附现场照片。
1.供应商建有食品追溯体系电子平台得3分;
2.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至少1名职工具备食品检验员资格证得3分;
3. 供应商提供食品安全诚信证明得3分。
提供追溯体系网页或客户端截图(加盖单位公章)、食品检验员资格证及近3月以来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加盖社保局鲜章、注册地食药监管理部门证明原件加盖食药监局鲜章。
1.通过有效的ISO9000认证(质量保证体系)得1分,没有的得0分;
2.通过有效的ISO22000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得1分,没有的得0分;
3.通过有效的ISO14000认证(环境管理)得1分,没有的得0分;
4.通过有效的SQF2000认证(食品行业安全与质量体系标准得)得1分,没有的得0分。
以认证证书原件为准,并提供加盖供应商鲜章的复印件。
能提供食品生产企业品牌代理,按一个“品牌(品牌必须是国家注册了商标的商品)”1分计算,本项最多为5分。
2017年以来,具有一年(含)以上区县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或者学校(单位人员均300人以上)集中配送服务经历的得4分,每增加一个单位增加2分,最多得12分。
(每单个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验收报告或者有效的《用户评价书》。如若单个业绩提供资料不齐全,则此单项业绩不得分。)
注:每单个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验收报告或者有效的《用户评价书》(无特定格式,需附采购人单位全称、具体地址、具体联系方式、具体联系人,采购人对供应商产品质量、服务和售后等评价(加盖采购单位公章))。
本项目采购人有权对所提供的业绩进行核实,如若情况不实,有权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
说明:采购小组认为,排名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中标候选人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一位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五、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暂定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每年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补偿。
(二)地点:重庆市南岸区江桥路1号附1号。
(三)验收标准
供应商在合同执行期间必须接受采购人的考核,考核依据(详见附件1)费用结算周期每月进行一次,考核结果作为对配送公司日常工作的跟踪评估依据,与支付结算费用挂钩。分值低于80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分值低于90分的,每少1分扣除结算费用200元。
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招标文件规定、合同约定以及采购人制定的配送服务考核评分办法等进行验收,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成交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
(1)货物种类
统一配送的食品原料分为生鲜食品类(蔬菜、肉、禽、蛋、水产及豆制品等)和定型包装类(干副、调味、米、面、油、饮料、小食品等)两大类。
(2)包装要求
各类货物包装应分别符合国家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17374《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GB18406《农产品安全质量》的规定和卫生要求,若采用包装袋,则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者缝口应严密。包装袋上印有品名、等级、数量、出厂名、厂家地址及联系电话,还应有注册商标及QS标注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3)货物质量
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或检验检疫证明等。
供应商应保证及时提供合格安全的产品,不得出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产品。每批产品出厂前应经当地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合格产品方可销售给采购方。
2.配送服务要求(详见附件:采购方食材配送服务规范及考核标准)
(1)供应商必须按照使用单位人员通知的时间(自然界原因造成的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准时送货到指定采购方。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采购方验收人员的外观检验、感观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等不符合要求或经比对样品感观检验明显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并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3)每日及每批次提供的原料,供应商应在验收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接受检验,经验收签单后才能视为有效供货。
(4)供应商必须对每日及每批次提供的食品提供其相关单位的检验检疫证等相关证明。
(5)若采购人对货品质量和数量提出异议,供应商应保证在30分钟以内作出答复,并妥善商处。
(6)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指定采购方时必须原包装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及时调换、补齐。
(7)因配送货物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相应法律责任。
(8)供应商必须制订供货应急预案,明确各种因素造成不能按时送货的应对措施,确保食材供应。
3. 违约责任
(1)原材料没有按时按要求配送到位,对采购方造成严重后果的,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影响采购方采购方正常开餐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供应商以当日需求计划总价款两倍赔付采购方。
(2)原材料在验收时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供应商无条件重新更换配送货物,更换后仍然不符合标准的,采购方有权直接将供应商移出采购方食材供应商库。
(3)原材料留存样品经食品安全主管部门检测为不合格,采购方有权直接将供应商移出采购方食材供应商库。
(4)任何因供应商配送原材料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或食物中毒责任事故,在责任认定后,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将供应商移出采购方食材供应商库。

七、付款方式
1.基本结算形式为先送货后付款,所有订购原料的配送单,经双方核对无误后,提供验收报告,按定价周期每一月结算一次。配送公司送达正式发票后,采购方在15个工作日内付款。
2.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
六、联系方式
(一)时间:2020年6月24日18:00前。
(二)投标地点: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通江大道江桥路1号(经开区管委会办公楼1306室)。
联系人:余老师
电话:62967881

八、其它有关规定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认真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提供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公告实质性要求内容。
2.须在报名截止前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律所。
3.无论结果如何,律所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均由律所自行承担。

九、现场踏勘
(1)收到招标公告后即可自行踏勘现场。供应商自身应对踏勘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管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踏勘过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
(2)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踏勘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3)采购方提供的现场资料和数据,只是为了供应商能够利用采购代理机构现有资料,采购方对供应商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十、评选方法
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三条评标标准。

十一、其他
1.供应商必须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要求。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后续合同中详细约定。

十二、提交响应文件
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进行废标处理。
 
 所需提交相应文件及相关规则要求详见本文附件:

《嘉誉实业招投标所需响应文件准备》

《供应商品基础标准须知》

《食堂食材配送工作考核细则须知》



 

经开区嘉誉实业餐饮分公司关于建立采购方原材料供应商库的采购公告
2020-06-22    来源:经开区嘉誉实业公司
重庆经开区嘉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餐饮服务分公司关于建立采购方原材料供应商库的
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采购方日常食材等原材料配送。

二、项目需求
(一)配送范围
列入统一配送的食品原料为采购方所需的所有食品原料,分为三大类:生鲜1类(蔬菜、水果等),生鲜2类(肉、蛋、水发冻品、豆制品等),定型包装类(干副、调味、米、面、油、饮料、小食品等)。
注: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明确所投类别,一个标书仅能投一个类别,一个供应商可三个类别都进行投标,如需投三个类别,须分别报送三个类别的响应文件。
每一类别分别选取评标后得分前5-10名的供应商,每季度按抽签顺序选取三家单位进行配送工作。
(二)原材料配送要求
  1.配送食品原料价格按照本地区实际市场价格确定,配送公司与采购方每季度进行一次市场采价,并确定下一配送周期的配送食品结算价格。
  2.中标供应商按要求对每日采购需求量进行确认,配送企业接受配送任务后,应按要求向采购方提供符合品相及规格要求的优质、新鲜货物。同时,肉类必须符合相应的质量和卫生国家标准,蔬菜类必须符合相应的质量、卫生和农药残留国家标准。配送产品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必须有“QS”标志,并经过“QC”检验合格,同时要求索取质量检验报告,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3.配送时间一般在每天早上6:30分前到达采购方。配送公司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办公大楼区域内道路。蔬菜、肉类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采购方实际需求酌情配送,确保采购方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4.临时需要的少量原材料配送,配送公司在接到采购方管理人员送货要求后,有2小时以上配送时间的情况下,必须确保配送到位。若采购方需要市场紧俏的原材料,配送公司须尽力配合购买。
5.对于质量及数量有问题的食品要保证退货,并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对标书确定的原料规格市场确实缺货的,采购方研究同意后,可临时调整配送规格,价格按实际情况浮动。要努力提高有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不得强制向采购方配送不符质量标准的食品。如发生配送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或导致采购方满意率低于70%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补偿(赔偿),一切责任由配送公司承担。
6.中标供应商向采购方提供符合品相及规格要求的货物,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或检验检疫证明等。
7.原材料在验收时若发生种类遗漏、斤两短缺,与实际清单送货数量不符,累计发现3种货物(含)以上,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处以原材料遗漏、斤两短缺部分货物总价十倍金额的违约金,违约次数累计达3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补偿(赔偿)。若影响采购人采购方正常开餐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供应商以当日需求计划总价款两倍赔付采购方。
8.中标供应商应保证及时提供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经相关部门质量监测认证后,由配送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配送公司赔偿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三)原材料的食品安全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生鲜类原材料,必须通过检疫检验,有害物残留符合国家标准;预包装原料必须为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不得提供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特殊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殊标准和规定。
2.所有原材料供应商每日均留存样品一份,保存时间为48小时,接受食药监局定期检查或由采购方不定期送检,确认期间无任何食品安全问题后丢弃。
(四)原材料质量验收标准
原材料验收由采购方派专人负责,货物到达后现场进行过秤并对货物外观质量进行验收,并在送货清单上签字确认。但对于制作、食用的任一环节发现后均有权及时提出异议。
(五)原料外观质量验收基本标准:
1.蔬菜类必须保证无明显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须当日采摘,当日供应,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水果类必须保证果型匀称,色泽均匀,无干疤、斑点、裂口、腐烂,口感好,并按采购方送货前提出的具体果大要求供货。
2.肉禽类必须保证供应当日生产的产品,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禽肉类制品须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毛发、表皮处理清洁,大小统一、码放整齐;蛋类须保证5日内产品。
3.水产类须保证鲜活、大小基本统一,水产类净菜须保证处理干净、表面无鳞片、血迹、内脏清理彻底、无异味。
4.干货类须保证配送种类、品牌、规格,质量完全符合采购方要求,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二分之一,包装完整、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破碎、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着物或衍生物。
5.调味品须保证规格品种完全符合采购方要求,大小包装规格齐全、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二分之一,凭出厂合格证与检验员章确认质量。
6.预包装食品须保证规格品种完全符合采购方要求,包装规格、口味、种类齐全。保质期在3天以内的,必须是送货当天生产的货品;保质期在7天以内的,送货日不超过生产日两日;保质期在6个月以内的,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三分之二;6个月以上的,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二分之一,凭出厂合格证与检验员章确认质量。
(六)原材料供应责任
任何因原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或食物中毒责任,在确认导致问题的原材料品种后,由该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七)定价规则
1.采价周期及时间:每季度选择本地区超市(茶园永辉金科店或新世纪江南商都生活馆)进行一次市场采价,出现市场行情波动较大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可调增市场采价频率,具体采价日随机,采价时间为当日超市早市时间(9:00-12:00)。
2.采价成员:每次采价人员采购至少有2人参加,并在询价表上签字确认。
3.采价方式:由供货商先提出供货清单(包含3种以上重庆市场销售的不同产地和品牌肉类、鱼类、蛋类等),并初步对所提供的货物设定价格,由采价人员到市场进行实地询价,询价工作应在12:00以前完成。采价时严格按照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对符合验收质量的菜品进行调价,并封存留样,做好相关记录,并签字确认。

三、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评标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投标报价
(20分)
供应商承诺按市场价下浮率报价。
报价得分=(最低下浮率/报价下浮率)×20(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 技术部分
(30分)
1.供应商内部管理非常规范、机构设置合理、制度健全、质量控制严格的得6-10分。
2.供应商内部管理较为规范、制度较全、质量控制较好的得3-5分。
3.供应商有一定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基本质量控制的得0-2分。
提供书面管理规定、部门配置、各项制度、质量控制文本等资料。
1.售后服务、应急措施完整,内容具体,操作性强,符合本配送项目实际得6-10分;
2.售后服务、应急措施较完整,基本符合本配送项目需要得3-5分;
3.应急措施操作性不强不完整的得0-2分。
提供书面售后服务措施、应急保障措施以及承诺书。
1.有质量保证承诺得3-5分,有安全问题承担责任承诺得3-5分;
2.质量承诺保证、安全问题承担责任承诺不完善,或没有的得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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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
(50分)
供应商在主城境内的仓储库房或者生产厂房面积在100平方米及以上的得1分,每增加100 平方米按加1分的标准计算,最多不超过5分。 必须提供有效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原件。
1.供应商自有配送车辆达到1台(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检验合格的)得3分;每增加1台加1分,最多得5分。
2.供应商距南岸区江桥路1号20-50(含)公里范围内设有配送点的得5分;20(含)公里范围内设有配送点的得10分。注:以上按百度地图公路里程为准。
配送点必须提供有效产权证明或者有效租赁合同原件,并附现场照片。
1.供应商建有食品追溯体系电子平台得3分;
2.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至少1名职工具备食品检验员资格证得3分;
3. 供应商提供食品安全诚信证明得3分。
提供追溯体系网页或客户端截图(加盖单位公章)、食品检验员资格证及近3月以来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加盖社保局鲜章、注册地食药监管理部门证明原件加盖食药监局鲜章。
1.通过有效的ISO9000认证(质量保证体系)得1分,没有的得0分;
2.通过有效的ISO22000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得1分,没有的得0分;
3.通过有效的ISO14000认证(环境管理)得1分,没有的得0分;
4.通过有效的SQF2000认证(食品行业安全与质量体系标准得)得1分,没有的得0分。
以认证证书原件为准,并提供加盖供应商鲜章的复印件。
能提供食品生产企业品牌代理,按一个“品牌(品牌必须是国家注册了商标的商品)”1分计算,本项最多为5分。
2017年以来,具有一年(含)以上区县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或者学校(单位人员均300人以上)集中配送服务经历的得4分,每增加一个单位增加2分,最多得12分。
(每单个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验收报告或者有效的《用户评价书》。如若单个业绩提供资料不齐全,则此单项业绩不得分。)
注:每单个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验收报告或者有效的《用户评价书》(无特定格式,需附采购人单位全称、具体地址、具体联系方式、具体联系人,采购人对供应商产品质量、服务和售后等评价(加盖采购单位公章))。
本项目采购人有权对所提供的业绩进行核实,如若情况不实,有权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
说明:采购小组认为,排名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中标候选人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一位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五、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暂定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每年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补偿。
(二)地点:重庆市南岸区江桥路1号附1号。
(三)验收标准
供应商在合同执行期间必须接受采购人的考核,考核依据(详见附件1)费用结算周期每月进行一次,考核结果作为对配送公司日常工作的跟踪评估依据,与支付结算费用挂钩。分值低于80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分值低于90分的,每少1分扣除结算费用200元。
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招标文件规定、合同约定以及采购人制定的配送服务考核评分办法等进行验收,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成交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
(1)货物种类
统一配送的食品原料分为生鲜食品类(蔬菜、肉、禽、蛋、水产及豆制品等)和定型包装类(干副、调味、米、面、油、饮料、小食品等)两大类。
(2)包装要求
各类货物包装应分别符合国家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17374《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GB18406《农产品安全质量》的规定和卫生要求,若采用包装袋,则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者缝口应严密。包装袋上印有品名、等级、数量、出厂名、厂家地址及联系电话,还应有注册商标及QS标注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3)货物质量
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或检验检疫证明等。
供应商应保证及时提供合格安全的产品,不得出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产品。每批产品出厂前应经当地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合格产品方可销售给采购方。
2.配送服务要求(详见附件:采购方食材配送服务规范及考核标准)
(1)供应商必须按照使用单位人员通知的时间(自然界原因造成的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准时送货到指定采购方。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采购方验收人员的外观检验、感观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等不符合要求或经比对样品感观检验明显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并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3)每日及每批次提供的原料,供应商应在验收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接受检验,经验收签单后才能视为有效供货。
(4)供应商必须对每日及每批次提供的食品提供其相关单位的检验检疫证等相关证明。
(5)若采购人对货品质量和数量提出异议,供应商应保证在30分钟以内作出答复,并妥善商处。
(6)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指定采购方时必须原包装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及时调换、补齐。
(7)因配送货物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相应法律责任。
(8)供应商必须制订供货应急预案,明确各种因素造成不能按时送货的应对措施,确保食材供应。
3. 违约责任
(1)原材料没有按时按要求配送到位,对采购方造成严重后果的,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影响采购方采购方正常开餐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供应商以当日需求计划总价款两倍赔付采购方。
(2)原材料在验收时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供应商无条件重新更换配送货物,更换后仍然不符合标准的,采购方有权直接将供应商移出采购方食材供应商库。
(3)原材料留存样品经食品安全主管部门检测为不合格,采购方有权直接将供应商移出采购方食材供应商库。
(4)任何因供应商配送原材料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或食物中毒责任事故,在责任认定后,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将供应商移出采购方食材供应商库。

七、付款方式
1.基本结算形式为先送货后付款,所有订购原料的配送单,经双方核对无误后,提供验收报告,按定价周期每一月结算一次。配送公司送达正式发票后,采购方在15个工作日内付款。
2.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
六、联系方式
(一)时间:2020年6月24日18:00前。
(二)投标地点: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通江大道江桥路1号(经开区管委会办公楼1306室)。
联系人:余老师
电话:62967881

八、其它有关规定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认真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提供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公告实质性要求内容。
2.须在报名截止前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律所。
3.无论结果如何,律所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均由律所自行承担。

九、现场踏勘
(1)收到招标公告后即可自行踏勘现场。供应商自身应对踏勘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管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踏勘过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
(2)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踏勘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3)采购方提供的现场资料和数据,只是为了供应商能够利用采购代理机构现有资料,采购方对供应商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十、评选方法
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三条评标标准。

十一、其他
1.供应商必须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要求。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后续合同中详细约定。

十二、提交响应文件
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进行废标处理。
 
 所需提交相应文件及相关规则要求详见本文附件:

《嘉誉实业招投标所需响应文件准备》

《供应商品基础标准须知》

《食堂食材配送工作考核细则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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